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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 | 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市博物馆参观群众、青少年学生、文博志愿者等 | 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低于1次,面向全单位干部职工及参观市博物馆群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文物保护知晓率,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和尊法守法意识。 | 在 “4·15”国家安全日、“5.18”国际博物馆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
| 1.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 2. 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开展多形式文物保护宣传活动。 3. 市博物馆制作文物保护法相关短视频1条。 | 1、时间:1-3月份 普法责任科室:综合科、市博物馆 制定法治工作要点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活动。 2、时间:4-6月份 普法责任科室:综合科、市博物馆 开展学习《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3、时间:7-9月份 普法责任科室:综合科、市博物馆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及其他党内法律法规。 4、时间:10-12月份 普法责任科室:综合科、市博物馆 组织学习《博物馆条例》《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等。 5、全年:文物保护进校园或社区 普法责任科室:宣教科、市博物馆 结合社区和校园不定期开展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等,结合黄石市博物馆博学堂社教课程开展普法环节 | 通过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市博物馆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展厅电子屏、博学堂课程等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 胡新生 党组成员、副主任 | 综合科 | 王妍 工作人员 | 0714-6281330 | 15926917111 | |
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6-07-21 来源:市文物保护中心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