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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本级+汇总)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  返回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本级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三、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全市工业遗产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宣传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工业遗产保护、管理、研究等工作。对认定为文物的工业遗产保护单位项目,依法履行申报程序。参与拟订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等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黄石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及后续相关具体工作。  

(四)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的具体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工业遗产管理(或使用)单位开展项目编制、争取和实施工作。  

(六)负责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市博物馆相关工作。  

(七)负责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八)做好文物保护方面的服务性职能,具体为:负责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出土文物研究、修复、鉴定及文物藏品征集、整理、保护、展示工作协助开展全市文物保护项目检查和验收。负责全市文博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文物保护、博物馆、专业资质等技术方案的评估论证。负责文物相关文创产品活化改造利用宣传。开展文物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的设置

2022年根据黄编办文【2022】6号文《市委编委关于工业遗产保护中心更名通知》原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更名为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加挂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市博物馆牌子。市文物保护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公益一类2022年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创建科。负责黄石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及后续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围绕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举办相关重要会议、活动。负责全市工业遗产的价值研究工作。  (三)项目科。指导、协调黄石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工业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工业遗产调查、认定,参与拟订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工业遗产管理(或使用)单位开展项目编制、争取和实施工作。督促落实有关项目招投标、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使用。负责工业遗产信息化建设。负责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指导全市工业遗产管理(或使用)单位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绩效分析。  (四)遗产保护科。对认定为文物的工业遗产保护单位项目,依法履行申报程序。负责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相关工作。组织工业遗产管理(或使用)单位对工业遗产进行检查、巡查。指导督促全市工业遗产管理(或使用)单位落实工业遗产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全市工业遗产管理(或使用)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案件执法等工作。负责市博物馆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工作

市文物保护中心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市博物馆馆长);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15人,预算按照15人编制。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本级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本级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3年预算收入623.27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545.78万元,减少77.49万元。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80.89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3.4万元,2023年减少1名人员。

2、2023年预算支出623.27 万元,2022年预算支出545.78万元,减少77.49万元。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80.89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3.4万元,2023年减少1名人员。

二、公用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51.30万元比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54.70万元减少3.4万元,因减少1名人员。2023年商品和服务支出51.3万元,其中:职工福利9.52万元(工会经费4.23万元,福利费5.29万元),公务接待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1万元,乡村振兴5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5万元(人员和公用类三公经费支出5.35万元,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三公经费支出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其中人员和公用类支出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公务接待费0.7万元)。市文物保护中心在公务用车过程中,严格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使用。“三公”经费比2022年压减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坚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隶属于市直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0元。

五、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市文物保护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服务类16.788万元,工程类0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万元,货物类0.5万元,服务类13.8万元,工程类0元。

七、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项目支出288万元比较2022年无增减。

2023年申遗经费240万元,2022年申遗经费为240万元。

申遗经费绩效目标:申报世界遗产相关研究工作完成,并得到国内外专家认可;形成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国内外共识。

继续加强与国家文物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对上沟通,持续做好黄石矿冶文化遗产价值深化研究,积极完成相关资料梳理及现状评估、绘图、申遗文本核心章节撰写,并根据申遗文本内容,结合现有规划及相关工作,明确保护管理规划修编等工作。

努力将黄石矿冶工业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有效保护黄石矿冶工业遗产和矿冶工业资源,通过遗产保护带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努力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

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40万元,相比2022年无增减。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五条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探索研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力度,举办第四届中国(黄石)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等方面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谋划黄石文物(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与价值研究。目前因各个文保项目尚在实施,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也处于建设阶段,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占地320亩,面积之大,目前编制人员(15人编)有限,需要聘用社会化服务人员(保安)。              

工业遗产保护专项8万元,相比2022年无增减。根据《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为完成工业遗产保护职责要求,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黄石工业遗产安全保护工作,定期对华新水泥厂旧址进行巡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工业遗产安全责任;做好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定期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全市工业遗产点进行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工业遗址进行指导并整改落实。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汇总增减情况说明

1、2023年预算收入汇总1278.56万元,相比2022年预算收入汇总1162.16万元,增加116.4万元。

2、2023年预算支出汇总1278.56万元,相比2022年预算支出汇总1162.16 万元,增加116.4万元。

二、公用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汇总270.79万元,相比2022年公用经费汇总334.29万元,减少63.5万元。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汇总7.69万元,相比2022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汇总6.97万元,增加0.72万元。

2023年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9万元,其中: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工会经费7.47万元,福利费9.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5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汇总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汇总7.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其中人员和公用类公务接待2.35万元,其他运转类公务接待0.7万元)。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在公务用车过程中,严格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使用。“三公”经费比2022年压减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坚持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

四、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隶属于市直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下属二级单位市博物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0元。

五、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87.288万元,货物类0.5 万元,服务类86.79万元,工程类0元。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104.9万元,货物类1.1 万元,服务类103.8万元,工程类0元。

七、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项目支出汇总348万元比较2022年无增减。

申遗经费240万元,相比2022年无增减。申遗经费绩效目标:申报世界遗产相关研究工作完成,并得到国内外专家认可;形成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国内外共识。

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40万元,相比2022年无增减。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五条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工业遗产保护专项8万元,相比2022年无增减。根据《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免费运行60万元,相比2022年无增减。免费运行绩效目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宣传形式,主动走进大众生活,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博物馆服务能力,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博物馆正常开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此次公开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中涉及的收支分类及预算科目主要如下:

一、收入分类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 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 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分类

(一)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 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 上缴上级支出 :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指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表

附件: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市文物保护中心(本级)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市文物保护中心(汇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2023年度


黄石市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本级.xls
黄石市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_汇总.xls
45.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工业遗产保护专项-8万).xls
46.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湖北水泥博物馆-40万).xls
47.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市文物保护中心-申遗经费-240万).xls